Saturday, November 8, 2014

明年起降信用卡收费‧银行业营收料年减2亿

国家银行建议从明年起把银行向商家征收信用卡交易的交换费(interchange fees)顶限由目前1.2%调低至1.0%,以及从2021年起进一步调低至0.48%,分析员认为一旦落实,估计整体银行业明年起每年流失2亿零200万令吉营收,以及2021年起流失7亿2千800万令吉营收,其中分別佔信用卡交易额16.0%与15%的联昌集团(CIMB,1023,主板金融组)与马来亚银行(MAYBANK,1155,主板金融组)料將首当其衝。

联昌和马银行料首当其衝
大马研究说,中短期內本地银行受此措施衝击不大,不过在2021年之后,造成之营业额差异会更显著。

“银行为减缓上述衝击,预料未来將减少提供奖赏或积分。”

国家银行日前公佈付款卡重组架构概念文件及建议调低信用卡交换费,原因是国际主要付款卡网络威世和万事达卡,最近调高国內4万6千300商户的商家费率(Merchant Discount Rate),促使商户为收回上涨成本而调高物品价服务价格,不仅將严重衝击持卡者,亦衝击习惯以信用卡付款的普罗大眾。商户商家费率平均为1.5%至2.5%,造成小商家未广泛接受信用卡付款。

“大马人透过信用卡付款,人均高达11.3项交易,扣账卡(debit card)只达1.6项,儘管2010至2013年信用卡交易量与值增长15%至25.5%,由2010年的2亿9千500万交易和798亿令吉增长至3亿3千900万交易和1千零1亿令吉,然而信用卡的销售终端设备(POS)却於2012年停滯,显示商家难於承担商户商家费率(MDR)。

2013年国內信用卡持有者在国內似信用卡交易额达870亿令吉,另有107亿令吉在国外交易;预计2014全年交易额达高升至1千零17亿令吉。

大马研究瞭解,商家以往只需付1.5%至2.0%商户商家费率予付款卡网路;这MDR中包含交换费,由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向商户收取。

举例说,一名持有A银行信用卡客户在B收单银行(Acquirer Bank)交易100令吉,相关商户被收取2%或2令吉费用,B收单银行付1.2%或1令吉20仙予发信用卡予客户的A银行,B收单银行则从该交易获80仙费用。

维持银行业“中和”评级

“假若A银行是发信用卡和收单银行,则全额收取该项交易的2令吉。”

大马研究认为发信用卡银行获取更高幅度收费,因需承担交易日至付款日的风险,或从持卡者潜在引起的信贷成本;儘管收单银行未承受任何信贷成本风险,惟需承受在商户设立销售终端设备(POS)之成本,同时或需付国际付款网络威世或万事达若干幅度的付款金额(Assessments)。根据维基,威世为0.18%,万事达卡为0.11%。

大马研究维持银行业“中和”评级。